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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要充分把握其品质属性

2016-11-29 何玉海 江苏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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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问题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实现大学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抓手,如何把一个“高等教育数量大国”建设成一个“高等教育质量强国”,如何改革我国现行高等教育体制,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提高我国大学品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是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严峻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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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大学制度,是指在大学办学实践中形成,承载着大学精神和一定文化特征并得到广泛共识的那些支撑与维系现代大学运行、确保大学本质功能实现的基本规则或规范。现代大学制度应由宏观管理制度和学校微观管理制度构成。


●现代大学制度应该是一个以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学、民主管理这一大学精神为核心的制度系统,具有继承性、发展性、系统性、科学性、普适性和独特性。正确认识与充分把握现代大学制度的品质属性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先决条件。




文/何玉海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文章出处/《江苏高教》2016年第6期1-5


(全文共7855字,阅读大约需要10分钟)


摘 要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实现大学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抓手。就其本质而言,现代大学制度就是现代大学管理体制,包括国家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据此,现代大学制度是指在大学办学实践中形成,承载着大学精神和一定文化特征并得到普遍认同的那些支撑与维系现代大学运行、确保大学本质功能实现的基本规则或规范。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学、民主管理这一大学精神,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现代大学制度具有继承性、发展性、系统性、科学性、普适性和独特性,确切把握其品质属性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先决条件。



关键词

现代大学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大学精神;品质属性



进入21世纪,我国高等教育驶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如何把一个“高等教育数量大国”建设成一个“高等教育质量强国”,如何改革我国现行高等教育体制,实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提高我国大学品质,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是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的严峻的课题。然而,改革高等教育体制,关键是改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大学管理体制与机制,据此我国提出并开始了“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2012年6月15日,教育部又发布了《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那么,何谓现代大学制度?袁贵仁认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下,大学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张应强等认为,“现代大学制度的本真意义在于:通过协调、规范大学组织的外部关系,以保证大学的文化地位,从而使大学更好地履行其文化传承及文化创造的职责”。邬大光认为,“大学制度主要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宏观制度包括国家层面的办学体制、投资体制和管理体制;微观制度主要指一所大学的组织结构和体系”。杨东平认为,“现代大学最核心的价值和制度是‘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教授治校’”。究竟何为现代大学制度,尽管众说纷纭,但有一点认识是一致的,那就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实现大学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抓手。


实际上正如王洪才所言,“现代大学制度”是中国语境下的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别敦荣认为,“我们今天所要建立的现代大学制度……是针对我国大学所承担的现实使命,在解决数十年来大学制度存在积弊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大学制度”。可见,建设现代大学制度需要我们全面、客观地把握其本质内涵。我国提出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一是对国际社会通行的大学运行规则或规范的向往;二是我国亟待建立健全我们的大学运行规则体系。笔者认为,现代大学制度,是指在大学办学实践中形成,承载着大学精神和一定文化特征并得到广泛共识的那些支撑与维系现代大学运行、确保大学本质功能实现的基本规则或规范。现代大学制度应由宏观管理制度和学校微观管理制度构成。宏观管理制度,即宏观的高等教育体制,是一个国家或地区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制度。它规定了国家和政府与高等院校的关系、职责、权限等。微观管理制度,即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职能制度、校长遴选制度、行政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学术与科研制度、学历与学位制度等。现代大学制度应该是一个以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学、民主管理这一大学精神为核心的制度系统,具有继承性、发展性、系统性、科学性、普适性和独特性。正确认识与充分把握现代大学制度的品质属性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先决条件。

1遵守现代大学制度的继承性

继承性,是指现代大学制度是在以往大学制度的基础上不断积累而成的,是世代相传与批判的传承的结果。大学制度伴随着大学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大学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大学制度当然也是点滴积累的结果。在我国,从殷商时期具有高等教育某些机构属性的“右学”,到西周时期天子设立的“辟雍”和诸侯国设立的“泮宫”,再到春秋战国时期的私学,这些处于萌芽状态的高等教育机构,都有着一定的办学基本规则或规范。从汉武帝设立的太学(标志着我国古代高等教育从萌芽时期跨入雏形阶段),到唐代的“六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和算学),再到产生于唐代并兴盛于宋、元、明、清的书院,直到我们今天的高等院校,这些高等教育机构都有较为明确的办学基本规则或规范。虽然我国的大学及其制度一定程度上借鉴了西方的发展模式,但不可否认仍然是在尊重传统基础上的继承与发展。


在国外,从古希腊时期国家主办的体育馆、青年军训团和哲学家所办的哲学学校、修辞学校,到公元前387年柏拉图在雅典建立的学园(Academy,后来的高等学术机构“Academy”因此而得名)、公元前200年左右雅典大学(被欧美教育史家誉为世界第一所大学)的诞生,再到西欧中世纪早期(5-11世纪)基督教会办的僧侣学院和大主教学校以及中世纪(11世纪以后)由教授和学生仿照手工业行会形式而建立起来的松散联盟,这些高等教育机构都有着一定的办学基本规则或规范。从意大利的博罗尼亚大学(1088年)、英国的牛津大学(1168年)、法国的巴黎大学(1180年)、美国的哈佛大学(1636年),到德国柏林洪堡大学(1810)、英国的伦敦大学学院(1826年),再到美国的威斯康星大学(1848)和霍普金斯大学(1876)以及今天各国的高等院校,都是在按着一定的规则或规范办学。这些规则或规范,随着大学职能的拓展而不断完善;随着时间的推移与时俱进;而由于各国文化与传统的差异又各具特色。


大学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形成了大学基本的运行规则或规范,这就是我们所称的大学制度。然而,饱含着大学精神的大学制度,则形成于欧洲中世纪的传统大学,并不断发展完善,成为以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为灵魂与核心的大学基本制度。杨东平认为,“大学精神与大学制度互为表里。大学精神产生于现代大学制度之中,大学制度蕴涵滋养着大学精神”。作为文化传承与探究真理的组织,这一组织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学术自由。“学术自由作为一种普适性的学术价值观,不是人为设计的,而是自发形成的,作为大学长期演进中衍生出来的内在制度。”大学这一源于中世纪的“学者组成的社团”又决定了它要自主自治、教授(学者代表)治学;现代大学的职能与使命、教师职业的专业化,又决定了它必须由内行领导、民主管理。“尽管现代大学与过去的‘学者行会’和‘知识金庙’有了很大的不同,但大学作为人才培养机构和学术组织的性质并未改变。”各国的大学制度始终在围绕着大学精神、大学职能和自身特点而发展完善。可见,继承性是现代大学及其制度的基本特征。

2坚持现代大学制度的发展性

展性,是指现代大学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完善、创新、与时俱进的制度体系。从欧洲大学的发展史来看,19世纪以前大学主要是自由教育,以通才为培养目标。之后,随着自然科学与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新大学运动”的爆发,大学开始注重自然科学教育。随着1826年具有民主主义、自由主义精神的伦敦大学学院,特别是1851年曼彻斯特欧文斯学院的建立,“新大学运动”进入了高潮。不仅如此,19 世纪又出现了以应用性技术为主要学科领域的大学,巴黎工业专科学校被誉为“欧洲工业大学最早的模范”。至此,大学教育开始了自由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发展历程,同时世界的高等教育开始了两条线并行的大学教育发展之路,即学术性内容为主的高等教育和职业(专业)技术性内容为主的高等教育。实际上,在我国,高等教育也是一样的发展脉络。早在汉代就建立了世界上第一所文学、艺术的专科学校——鸿都门学;设置专门的“实科”学校,实施专业教育,则是我国唐代对高等教育的最大贡献;鸦片战争以后,满清政府开办的实业学堂,是我国近代最早的职业(专业)技术性专科学校。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大学教育在不断拓展,新的大学制度也应运而生。正像美国当代教育思想家克拉克·科尔(Clark Kerr)所言,“社会在变化,高等教育也在变化,大学像其他所有社会组织一样,总是靠改革而得以生存下去的,而且变革总是从脚下开始”。


发展性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属性,因此现代大学制度也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这是因为: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科技的进步,管理学理论、教育学理论、心理学理论、脑科学等的发展,大学教育必然要随之发展,与之相适应的大学制度也必然要随之改进与完善;另一方面,现代大学制度本身就是一定时期、一定历史条件下人们对大学办学的规律的认识与反映,因此必有其局限性,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和人类社会的进步,现代大学制度也要不断完善,持续改进。


3把握现代大学制度的系统性

系统性,是指现代大学制度不是支离破碎的,而是一整套的规则或规范的系统整合。现代大学制度是在传统大学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经过几百年发展形成了一整套的基本运行规则或规范。这些系统的大学制度保证了大学有效运行与基本功能的实现。从现代各国大学的基本情况来看,无论是采用中央集权制的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国家的大学,还是采用分权制的国家或采用集权与分权结合型的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国家的大学;无论是作为科层组织的高等学校,还是作为松散结合系统组织的高等学校;无论是作为社会—政治系统组织的高等学校,还是作为有组织无政府状态组织的高等学校,都形成了较为系统的运行规则或规范——大学制度。


然而,现代大学制度是不断完善和系统化的结果。众所周知,欧洲古典大学以神学为主导,虽然可以发展科学,但不许冲破神学禁锢。到中世纪,大学开始逐渐打破教会对大学的垄断,获得自主自治权,至此大学制度进入了系统的发展阶段。在我国,随着民国元年后颁布的《大学令》《私立大学规程》《修正大学令》等法令,废除了“忠君”这一封建教育制度的核心,提出了以教授高深学问、养成硕学宏材、应国家需要的大学教育宗旨,并开始了新的大学制度的探索。如:蔡元培确立的大学教育宗旨,即培养学术人才,而非变成求官发财之门梯,便是对京师大学堂所积官僚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兼容并包,思想自由”与发展学术制度、“教授治学”的民主管理制度、以文、理两科为重点的北大学科建设制度等,都是不断系统化的结果。现代大学制度正是逐步发展与完善起来的一系列制度的总和。


具体而言,现代大学制度不仅仅只是像有些学者所说的“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学、民主管理”这一原则性的制度,而是大学在几百年的办学实践中不断建立起来的确保大学运行和大学职能实现的基本规则或规范系统。如,在发展中形成的大学组织与职能制度,明确了学校这一社会服务组织的基本属性,确定了整体践行文化传承与创新、探究真理与发展科学、服务学生与社会,即所谓的“教学、科研和为社会服务”的三大基本职能的规则或规范。在大学兴办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大学公共关系处理制度,规定了大学与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行政部门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处理原则与规范,明确了大学与教师、学生的角色定位与关系处理准则等;形成的大学内部管理制度,对大学校长遴选、人事事务、资金筹措、招生、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学业管理、学历与学位制度等都建立了基本的规约或规范;大学在践行发展科学与探究真理职能的活动过程中,形成了学术制度,并对学术权力、责任与学术道德等予以了系统的规定。刘献君认为,“现代大学制度包括两个层面的制度:政府如何管理大学,即大学的他治——外部制度;大学如何自我管理,即大学的自治——内部制度”。可见,现代大学制度是确保大学运行和大学基本职能实现的制度系统,是不断发展与完善的制度体系。


4确保现代大学制度的科学性

科学性,是指现代大学制度不是杂乱无章的堆砌,而是一个科学的体系,是大学在实践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根据科学的理论而建立起来的基本规则或规范体系。笔者认为,组织学理论、管理学理论、教育学理论、心理学理论、社会学理论以及人学理论等,是现代大学制度的理论基础和理论支撑。


从大学发展的历史来看,大学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本身就是对大学发展规律的探索活动过程,即对大学教育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关系这一外部规律的探索与认识,以及大学教育与人的发展关系这一内部规律的探索与认识。一方面,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因此大学教育必然要受到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同时教育又具有反作用,即促进或阻碍社会的发展。大凡系统研究过高等教育发展史的人都会发现,历史上的大学制度很大程度上是对大学与社会关系规律的探索后制定的大学运行规则或规范。如,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学、民主管理这一大学制度的核心,本身就是对大学教育规律的认识与坚守;针对“文化传承与创新”“探究真理与发展科学”“服务学生与社会”这一大学的三大基本职能的探索而建立起来的制度,也在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日臻完善。另一方面,大学教育是人的培养活动,在探索与人的发展关系这一内部规律的活动过程中,特别是在对大学教育与人的发展、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育原则、教育方法与策略、教育途径、学习的发生机制、学校内部管理(对教学的管理、对科研的管理、对学位的管理、对学生学业的管理以及对人、财、物、信息资源等的管理等)规律的探索实践中,认识不断深化,相关制度也在日趋科学化。


第一,从大学制度的本质而言,大学制度说到底是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当然要以组织理论和管理理论为依据。一方面,现代大学本身是社会组织中的一员,其建设与发展需要现代组织学理论的指导;另一方面,现代大学制度本身解决的是组织的管理问题,因此必须要以管理学理论为支撑。


第二,教育是人的教育,为了人的发展的教育,因此教育必须以人为本,尊重人、尊重人的权益与尊严,提倡主体间性的师生角色关系,坚决反对“工具教育”,因此制度建设当然不能违背人学理论。


第三,大学是培养人的场所,自然要尊重教育和人的身心发展规律,因此教育学理论、心理学理论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自有的理论基础。可见,现代大学制度的科学性是制度的本质所决定的。


现代大学制度源于对大学办学的科学探索,现代大学的运行也需要相应的系统而科学的大学制度作为保障。


这是因为:首先,现代大学是文化传承与创新、探究真理与发展科学、创造人类文明的摇篮,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殿堂,是为社会服务又引领社会前进的中坚力量,因此需要一个能够确保其有效运行的科学的规则或规范。其次,为了确保大学的健康发展,进而不断发挥大学的基本作用,也必须建立一个科学的大学制度。再次,社会是不断发展进步的,大学也在不断发展进步,因而科学的制度也是相对的,需要不断改进与创新。这正是大学制度的科学性所在。


5弘扬现代大学制度的普适性

普适性,是指某一事物(包括观念、制度、规律等)较普遍地适用于同类对象或事物的属性。现代大学制度的普适性,是指现代大学制度普遍地适用于各级各类大学的管理与运行。这一普适性源于大学的共性和大学发展的基本规律。“大学是探索普遍学问的场所。”从大学的发展历史来看,各国在兴办高等院校的实践活动过程中,对如何“探索普遍学问”相互学习与借鉴、取长补短,与此同时各国的大学又在不断完善已有的经验。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国对一些约定俗成的大学运行规矩、规约逐渐达成了共识,并在自觉不自觉地共同遵守。这些共识的“规矩”“规约”就是国际社会达成的一致的默契——兴办大学的规约与惯例。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正是这一规约与惯例的核心与基本原则,有人称之为“大学精神”。现代大学制度是带有现代气息的与时俱进的大学运行制度,它继承了大学制度的核心要素——大学精神。承载着大学精神的大学制度,具有广泛的普遍适用性。


现代大学制度的普适性还表现在国际社会对大学基本制度的共识上,包括对大学职能制度,也就是对大学的“文化传承与创新”“探究真理与发展科学”“服务学生与社会”这一大学三大基本功能的共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世界上的大学的基本运行制度都是围绕着大学的这三大基本功能(也即大学组织的三大职能)建立起来的。丁学良通过研究发现,“今天,在西方发达国家当中,任何一所具有相当规模、素质相当好的大学,都把大学的这三个功能完集于一身,尽管它们完整的程度可能有所不同”。除此之外,现代大学制度的普适性还表现在各国大学对学校组织的服务性的一致性认识,即对服务学生、服务社会、培养社会公民、促进人类社会文明进程等的共识。


现代大学制度应该是世界范围内具有普适性的制度。首先,随着人类社会的迅猛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大学国际化大势所趋、势不可挡。这就是说大学应该是世界的大学,现代大学制度应该是各国共同遵循的准则与标准规范。其次,人类社会已进入知识社会、信息社会,需要大学间的广泛合作,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承担起传承文化与创新、探究真理与发展科学、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的职责与重任。如此,必然需要一个具有普适性意义的大学制度。再次,高科技特别是网络技术已把世界缩小成了一个“地球村”,“地球村”中的大学当然需要一个具有普适性的大学运行制度或准则。还有,现代大学共同承担着培养世界公民——人类文明的高一级别的建设者与推动者的重任,共同的职责与任务,同样也需要有一个共同的准则与规范。由此看来,大学制度的普适性不仅是各国对大学制度的共识,更是现代大学制度发展的历史必然。

6倡导现代大学制度的独特性

现代大学制度的独特性,是指现代大学制度除了具有普遍适用性外,各个不同的大学还有其区别于其他大学的独一无二的品格与性质。从高等教育发展历史看,世界上并不存在一种“标准的大学制度”。各国的大学在发展中都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则或规范。那么,科学的大学制度到底有没有约定俗成的标准?笔者认为是有的。那就是“承载着大学精神和一定文化特征并得到广泛共识的那些支撑与维系现代大学运行,确保实现大学本质功能实现的基本规则或规范”。考量一个国家的大学制度是否科学,除了看其是否完整体现了大学精神,是否实现了大学本质功能(即大学这一组织的基本职能)外,还要看其是否体现了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特征,即民族文化的独特性。也就是说,在体现大学制度普适性的大前提下,各国大学制度应当呈现各自的特征。“各国现代大学制度都表现出强烈的国家特色,反映了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发展在特定时期的需要。”


美国的大学是分权型的管理体制,英国、德国、日本则是集权与分权相结合,而法国、中国等则是不同程度的集权型的管理体制。可见,“大学精神”应该是一所大学制度的内在核心,而独特性则是一所大学制度的外显特征。


实际上,任何一所现代大学的制度也必然有其独特性。这是因为:首先,大学制度要受到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与制约,这是教育的外部规律使然。其次,各国的基本情况不同,大学制度也必然有所不同。正像别敦荣所言,“任何大学制度都是针对具体社会环境和大学条件的,离开了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环境和大学条件,再好的制度设计也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不具有现实的可行性,不能成为现实的大学制度”。因此,“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就要鼓励多元高教体系发展,使多元办学主体在与环境的互动中创造出自己的特色,从而实现高教形式多样化和优质化,使高教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达成统一”。再次,不同的办学主体对大学教育又有着不同的期待,以共性求发展,以个性求生存,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这正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征与基本诉求。


综上所述,现代大学制度是以大学精神为核心而逐步建立起来的制度体系,它具有继承性、发展性、系统性、科学性、普适性、独特性的特征。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就是要在全面理解与准确把握现代大学制度品质特征的基础上,建设一个承载着大学精神和民族文化底蕴,有效支撑与维系大学运行,确保现代大学本质功能实现的制度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国大学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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