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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钧韬:朱星金瓶梅研究的成就与失误

周 钧 韬 金学界 2022-11-26







提 要:朱星是中国当年金瓶梅研究的开创者。通过严密考证认定《金瓶梅》作者是王世贞,否定了鲁迅、郑振铎、吴晗对王世贞说的否定,在《金瓶梅》作者研究研究史上建立了一大功勋。他在不知道毛泽东提出的《金瓶梅》“写了明朝的真正的历史”的论断的情况下,通过考证,提出《金瓶梅》是“一部明末社会史”的论断,难能可贵。他的《金瓶梅》版本考证及早期《金瓶梅》无淫秽语的洁本说,欠妥。关键词:朱星,中国当年金瓶梅研究,开创者,明末社会史,版本考证,洁本




 

按:我对现当代权威学者的金瓶梅研究的述评系列,已发表的有鲁迅、郑振铎、吴晗、魏子云等先生的述评。此为第五篇。



平地一声惊雷


朱星(1911--1982),字星元,江苏省宜兴市人。原天津师范学院副院长(今天津师范大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审。

先生原是语言学家,成就卓著,出版多部学术著作。不期,先生在《社会科学战线》1979年第2期、第3期、第4期,连续发表了《金瓶梅考证(一)》、《金瓶梅的作者究竟是谁?——金瓶梅考证(二)》、《金瓶梅被篡伪的经过》等三篇论文。

1980年10月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了专著《金瓶梅考证》。



朱星先生的文章,真乃平地一声惊雷,惊得我辈不知所措,祸福莫辨。须知,《金瓶梅》历来是部禁书、“淫书”。

十年文革,人们谈“金”色変,研“金”必大祸临头。其时,虽文革已去,但恶梦未醒,惊魂未定。朱星先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其大智大勇令我辈敬仰不已。

他与我国台湾学者魏子云先生共同开启了中国当年《金瓶梅》研究的先河,双双成为海峡两岸当之无愧的中国当年金学的开创者。

我辈正是在先生们的启迪下,沿着他们的足迹走上了金学研究之路。

由吴敢、胡衍南、霍现俊主编的《“金学丛书”第二辑•前言》指出:天津师范学院(今天津师范大学)朱星是中国大陆金学新时期名符其实的一颗启明星,他在1979年、1980年连续发表多篇论文,并于1980年10月由百花文艺出版社结集出版了中国大陆《金瓶梅》研究的第一部专著《金瓶梅考证》。

朱星的研究结论不一定都能经得住学术的检验,但朱星继鲁迅、吴晗、郑振铎、李长之等人之后,重新点燃并高举起这一支学术火炬,结束了沉寂15年之久的局面,这一历史功绩,应载入金学史册。[1]



朱星先生的金瓶梅研究起歩很早。上世纪二十年代,在他十四五岁时就看到了数种《金瓶梅》,当然是作为小说看的。

他藏有《张竹坡评本第一奇书》、《古本金瓶梅》。

1957年买到了《金瓶梅词话》后,就开始将各本“细加对斟”,首先从语言上看出问题。

后来把北京图书馆,北京大学、首都图书馆,天津图书馆所藏各本进一步比照研究。

1976年开始他把《金瓶梅》阅读札记加工整理,写成了版本考、作者考等论文。


《金瓶梅》作者王世贞说的考证



《金瓶梅》作者是王世贞(包括其门人),这本来是比较明朗的。在明清两代信奉者甚多,已成公论。但是到了现代,王世贞说突然大倒其霉,否定论者有鲁迅、郑振铎等大家。

鲁迅与郑振铎对王世贞说的否定,其言词十分肯定,但证据仅为“山东土白”、“方言”一例(且不能成立)。

吴晗先生的否定是建筑在严密的考证基础上的。吴晗的考证大体是三个方面:

第一、王世贞父亲王忬的被杀与《清明上河图》无关。  

第二、《清明上河图》的沿革亦与王家无关。

第三、吴晗查明,唐荆川死在嘉靖三十九年春,比王忬被杀还早半年。

因此《寒花庵随笔》所说的,王忬被杀后,王世贞派人去行刺唐荆川,王世贞著《金瓶梅》粘毒于纸而毒杀唐荆川云云,纯属无稽之谈,荒唐之至。



应该说,吴晗的考证是系统的周密的,也是很有说服力的。

彻底否定王世贞作《金瓶梅》的种种虚假的传说故事,吴晗先生是全力以赴而为之的,他的贡献亦在这里。但由此而得出“《金瓶梅》非王世贞所作”的结论,不能成立。

因为这里存在两种可能性:

(1)王世贞作《金瓶梅》的传说故事是假的,王世贞作《金瓶梅》本身也是假的。

(2)王世贞作《金瓶梅》的传说故事是假的,但王世贞作《金瓶梅》本身确是真的,就是不像人们传得那么离奇而已。

显然这第二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吴晗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这是由于思想方法的片面性而导致其结论的错误。

《金瓶梅》成书以后的明末淸初年间,对其作者的推测甚多,有王世贞、李笠翁、卢楠、薛应旗、赵南星、李贽等,但均为传闻或推测而未加严密考证。

朱星先生对鲁迅、郑振铎、吴晗等大家对王世贞说的否定不予理睬,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

他通过严密考证认定《金瓶梅》作者为王世贞,从而成为《金瓶梅》成书以来力倡王世贞说的第一人。



朱星先生在文中列举了十条证据。我认为最为有力的是以下几点:

一、鲁迅先生说:“明小说之宣扬秽德者,人物每有所指盖借文字以报夙仇。”[2]

《金瓶梅》创作的政治目的是批判严嵩,“借文字以报夙仇”。

到底是什么人能与严嵩这样一个为当朝首辅的显贵,直接构成夙仇呢?显然其作者亦必为显贵,普通的中下层文人没有能与严嵩直接结仇的可能。

这是《金瓶梅》创作中,必有与严嵩直接结仇的大名士参与的重要依据。

沈德符《野获编》指出:“(《金瓶梅》)指斥时事,如蔡京父子则指分宜,林灵素则指陶仲文,朱勔则指陆炳,其他各有所属云。”

屠本畯《山林经济籍》说:“相传嘉靖时,有人为陆都督炳诬奏,朝廷籍其家,其人沉冤,托之《金瓶梅》。”

这些记载都说明,《金瓶梅》是指斥时事之作。那么是谁与严嵩父子及陆炳诸人有深仇,而需作《金瓶梅》以讥刺之?明人已有暗指王世贞之意。

朱星指出:“在小说作者与书中被指斥者有何关系。如果与严氏父子是同党或亲友那就决不会写出这部小说来,而应是有仇怨,是被害者,又是很清楚了解这些仇人的阴私奷情的。这个人非王世贞莫属。”[3]

本来王世贞之父王忬与严嵩乃为同僚,往来不疏。当时严嵩为宰相,王忬为蓟辽总督,一文一武权势相当。

王世贞还经常到严世蕃所饮酒。后来才渐渐生隙。



据《明史·王世贞传》载:“奸人阎姓者犯法,匿锦衣都督陆炳家,世贞搜得之。炳介严嵩以请,不许。”

严嵩亲自出面为陆炳说情,却遭到王世贞的拒绝,这可能是结怨的开始。嘉靖三十二年,兵部员外郎杨继盛上疏论严嵩十大罪、五奸。帝怒,“狱具,杖百,送刑部”。

王世贞鸣不平,“杨继盛下狱,时进汤药。其妻讼夫冤,(世贞)代为草。既死,复棺殓之。嵩大恨”。这如何能不使严嵩恨之入骨。

后来王世贞之父王忬惨遭杀害,又与严嵩有关。嘉靖三十八年,王忬因滦河失事,帝大怒。滦河失事乃是嵩构忬论死的一个机会。第二年王忬即被杀害。

如此杀父之深仇,王世贞如何能与严氏父子善罢甘休。作《金瓶梅》以讥刺严氏,就成了他报仇的重要手段。

严嵩事败即写传奇《鸣凤记》,明骂严嵩专政误国。后写《金瓶梅》更痛骂严嵩,并发泄对嘉靖皇帝的怨恨。



还有一条史料是后来发现的,朱星当初未见。

清康熙十二年(1673),宋起凤在《稗说•王弇洲著作》中确指《金瓶梅》为王世贞的“中年笔”:

 世知四部稿为弇洲先生平生著作,而不知金瓶梅一书,亦先生中年笔也。……弇洲痛父为严相嵩父子所排陷、中间锦衣卫陆炳阴谋孽之,置于法。弇洲愤懑怼废,乃成此书。陆居云间郡之西门,所谓西门庆者,指陆也。以蔡京父子比相嵩父子,诸狎昵比相嵩羽翼。陆当日蓄群妾,多不检,故书中借诸妇一一刺之。

这段史料的重大价值在于:
1、它明确告诉我们《金瓶梅》为王世贞所作。这是确指,它和明末清初一些学者所记载的传闻与衍说相比,具有质的区别。
2、它明确告诉我们,早在康熙十二年前,《金瓶梅》为王世贞所作已有人“知之”。
可见这一信息早在明代末年或清代初年就已经出现,这个时间比其他的《金瓶梅》作者说(如薛应旗说、赵南星说、李贽说等等)的出现时间要早得多。可见宋氏的王世贞“中年笔”说,似非出于虚构。

二、《金瓶梅》早期流传的书稿(抄本),只能追查到王世贞。



朱星指出,明人屠本畯《山林经济籍跋》曾说:相传嘉靖时人为陆都督炳诬奏,朝廷籍其家,其人沉冤,托之《金瓶梅》。王大司寇凤洲先生家蔵全书,今已散失。

王世贞家蔵全书一语,正透露出《金瓶梅》本是王世贞所作的事实。《金瓶梅》书稿只能追查到王世贞。所谓“其人沉冤,托之《金瓶梅》”。

朱星说,其实“其人”就是王世贞。朱星的判断是正确的,但说得过于简单。现作如下补充:

《金瓶梅》抄本早期流传有两条线索。

袁中郎于万历二十三年见到的《金瓶梅》半部抄本,来源于董思白。董氏之书则可能来源于徐阶家藏。因为董思白与徐阶是同乡松江华亭人。这是《金瓶梅》抄本早期流传的一条线索。

另一条线索则是:徐阶——刘承禧——袁小修——沈德符。

万历三十四年,沈德符遇中郎于京邸。中郎告诉沈德符:“今惟麻城刘延伯承禧家有全本,盖从其妻家徐文贞录得者。”

沈德符又说:“又三年,小修上公车,已携有其书,因与借抄挈归。”这个“又三年”,是万历三十八年(1610),此年袁小修曾赴京会试。

而在前一年(万历三十七年),袁小修与刘承禧在当阳见过面(小修《游居柿录》云:“舟中晤刘延伯”)。



由此可见,袁小修在万历三十八年携有的《金瓶梅》全抄本似来源于麻城刘承禧。刘承禧的书又来源于徐阶。刘是徐阶的曾孙婿。这就是说《金瓶梅》早期流传的两条线索均与徐阶有关。

那么徐阶的全抄本又来源于何处呢?只能来源于王世贞。万历三十五年前后,屠本畯在《山林经济籍·金瓶梅跋》中说:“(《金瓶梅》)王大司寇凤州先生家藏全书,今已失散。”

万历四十五年前后,谢肇浙在《小草斋文集·金瓶梅跋》中又说:“唯弇州家藏者最为完好。”可见王世贞确藏有《金瓶梅》全抄本。

徐阶与王世贞之父王忬是同僚,而且同受严嵩的排斥。王忬被杀后,严嵩又加害徐阶。嘉靖四十四年严嵩事败。徐阶反严氏父子亦毫不手软。最后置严世蕃于死地的正是徐阶。

同时,正是在徐阶的帮助下,王忬才恢复官职,王世贞也被重新起用为大名兵备副使。

王家有恩于徐家,徐家亦有恩于王家,两家不仅是一般的通家之好,而且是在反对严嵩专政的斗争中互相支持、互相保护,亲密无间、休戚与共。



王世贞动意写作《金瓶梅》,对严嵩父子加以揭露和批判,这完全符合徐阶的愿望,必然会得到徐阶的支持和帮助。

反之,对王世贞来说,徐阶是他父亲的挚友,是自己的恩人、保护人和长辈,因此他动意写《金瓶梅》亦必然会告诉徐阶,并争取他的支持。

王世贞写完《金瓶梅》,其抄本他第一个要赠送的也是徐阶,这就是徐阶所藏的《金瓶梅》全抄本的来源。

根据《金瓶梅》早期流传的多种史料分析,《金瓶梅》抄本的源头似乎只能追到王世贞,加之当时社会上又盛传《金瓶梅》为王世贞所作,此中两者的内在联系,不就很能说明问题吗?


三、王世贞的经历、阅历也符合创作《金瓶梅》的诸多条件。



1、语言问题。

《金瓶梅》的主体语言是北京官话、山东土白,全书的字里行间,还夹杂着不少南方吴语。

朱星指出,“达达”一词,吴方言地区的苏州、常州、宜兴称父亲为“达达”。“鸟人”的“鸟”字,古音读吊,今吴方言称鸟正为吊。“忒不长俊”,“忒”,北方官话作“太”,而读入声,也是吴方言。

从书中的语言现象来推测作者,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他在北京生活过,熟悉北京官话,所以能熟练地将这种语言,作为《金瓶梅》的叙述用语;

2、他在山东地区生活过,熟悉多种方言土白,所以他能将当地人的语言写得准确、生动、传神。

3、他是吴语地区人,他的习惯用语是吴语,所以在不必要出现吴语的《金瓶梅》中会出现吴语。

王世贞正具备上述三个条件。



王世贞的祖籍是山东琅琊,本人曾做过山东青州兵备副使三年;他从小随父寓居北京,熟悉北方官话;他是江苏太仓人,正是吴语流行地区。

看来在当时的大名士中,符合这三个条件者,非王世贞莫属。


2、《金瓶梅》写了不少最高统治者的活动场面。

例如,皇帝驾出、百官朝贺、奏疏活动,以及蔡京生辰的庆贺场面,朱勔受群僚庭参的场面,西门庆等地方官员迎接六黄太尉、宋巡按、蔡状元等场面,都写得细致入微,生动逼真。

凡此种种,均能看出《金瓶梅》的作者不仅是大名士,而且是大官僚。非大官僚不可能有此阅历见识。王世贞不仅是大名士,而且是大官僚。


3、王世贞因为多次升调,到过不少地方。

《金瓶梅》中所见地名与王世贞生平经历相合。朱星指出,他做过山东青州兵备副使三年,他对山东地面最熟,淸河、临淸、泰山等地,写得很具体。

小说写到的城镇有南京、扬州、苏州、杭州、松江、湖州、严州等等,仅此一例就能证明,其作者社会经历之丰富。

严州是个小地方,一般作者不会涉及。王世贞做过浙江右参政,曾驻严州,并写有诗一首《严州有感》。

  

  四、王世贞具有极广泛的文化知识素养,是创作《金瓶梅》必备条件。



王世贞是个大文学家,能写小说、传奇剧本。其知识之渊博,在前后七子中,以其为最。

朱星指出,《金瓶梅》可谓“愽学小说”,非愽学者是无法为之的。

如第29回“吴神仙贵贱相人”,第46回“妻妾笑卜龟儿卦”,非精于此道者无法写。



王世贞的《四部稿·说部》中有《宛委余编》,收集了大量的众多门类的文化知识。《宛委余编五》中有详论推命星相知识。

第50回给李瓶儿診病,医案就写了380多字。《宛委余编五》中就记载了不少医药知识。

此外,《宛委余编二》专论冠服古今演変,对妇女画眉式样、梳髻式样都有考证;《宛委余编十三》中有文字音韵知识;《宛委余编十五》中有书画知识;《宛委余编十六》中有弈棋和饮食知识,还记录有“蔡太师京厨婢数百人,庖子亦十五人”等;《宛委余编十七》专论道释。

《金瓶梅》中写到“妓鞋行酒”,王世贞就亲自实践过“妓鞋行酒”。小说中写了很多道教活动,其仪式、其排场,不熟悉道教者是无法为之的。

王世贞信道入迷,编写《列仙传》一书,还离家住在道观中修炼,搞房中采补术。如果王世贞没有大规模的知识储备,金瓶梅如何能写得如此多姿多彩。

经过吴晗的“致命的一击”,王世贞说的信奉者已少得可怜。然而经过半个世纪的沉思,人们终于从对吴晗的考证结论的迷信中觉醒过来。

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王世贞说的研究重新崛起,且硕果累累。1979年,朱星先生首先发难,打响了第一枪。

嗣后,1987年至1990年周钧韬连发《金瓶梅作者王世贞说的再思考》等三文,专为王世贞说翻案,并在重申王世贞说的同时进一步提出了“王世贞及其门人联合创作说”。

1999年,许建平在《金学考论》中用四个外证七个内证申述王世贞说。

2002年,霍现俊在《金瓶梅发微》中,从外证、内证两方面,全面予以论证。此外,对王世贞说作进一步论证的还有黄吉昌、李宝柱、李保雄等学者。真可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王世贞说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许建平教授(与中国古代文化国际研究院美方院长冰凌在纽约曼哈顿合影】

与《金瓶梅》作者研究是重中之重的大热门课题。在近几十年间,金学界已提出了五六十个候选人。

但没有哪一个比王世贞更具有权威性。朱星先生的《金瓶梅》作者王世贞说,在《金瓶梅》作者研究中建立了一大功勋。

但他在肯定王世贞的同时却否定王世贞的门人亦参与了《金瓶梅》的创作,欠妥。因为在《金瓶梅》中也有非大名士参与创作的痕迹:

1、《金瓶梅》无论是在指导思想、思想倾向、艺术风格、人物评价、艺术水准上,都有不相一致的地方,情节发展中常常出现一些无头脑的事情,行文中还有许多错误和粗疏之处,文字的水准部分与部分之间,有明显的雅俗、高低之别。

因此,持非大名士说的研究者认为,《金瓶梅》的作者必为中下层文人(包括艺人)。

2、《金瓶梅》中有一些与故事情节发展关系不大的“夫子自道”式的感叹诗,可以说是作者的自我写照、自我嘲解。

如:“蜗名蝇利何时尽,几向青童笑白头”(七十二回);“早知成败皆由命,信步而行黑暗中”(九十三回);“心安茅屋稳,性定菜根香”(九十八回)。这些诗句,有的表明作者在功名上有所追求,然而天道不明,人生不遇,他的官途并不畅通,于是只能徘徊在黑暗之中;有的表明作者家境贫穷,生活困顿,处世艰难,饱经人生风霜苦寒,是个寄人篱下、踱入暮年的中下层文人。

显然,这些诗句的作者(或是抄引者),决不可能是官运亨通、锦衣玉食的大名士。

    3、从作者的文化素养来考察。《金瓶梅》中出现了不少常识性、史料性错误,徐朔方先生举出了许多处。

例如:政和二年潘金莲为二十五岁,政和三年却还是二十五岁。官哥出生于宣和四年(第三十回),而政和七年官哥不到周岁(第四十八回)。宣和四年是1122年,政和七年是1117年。这就是说,官哥在出生前的五年就已不到周岁。
第二十九回称:“浙江仙游”,仙游属福建而非浙江。第三十六回称“滁州匡庐”,滁州在南京之北,匡庐即庐山,如何能连在一起。

4、从《金瓶梅》的某些成就来考察。《金瓶梅》所写人物大多属于市井间下层小民,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思想、行为,他们的语言,都写得入情入理,人物形象生动逼真。特别是对小民声口、民众语言的把握,可说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说明《金瓶梅》某些部分的作者,决非是高高在上、脱离民众的大名士,而是直接生活在民众之中,对社会底层生活十分熟悉的中下层文人。



笔者根据这些内证提出,《金瓶梅》是大名士与非大名士的联合创作,是王世贞及其门人的联合创作。

朱星认为王世贞门人参与《金瓶梅》创作,是不合理的。因为书中涉及当代人太多,他写这书根本不让人知道。唯一可能的合作者是其弟,决不是什么门人。

但他又注意到《金瓶梅》满文译本的序中提出,《金瓶梅》作者为芦楠。芦楠是王世贞的门人。

朱星说:“楠騒赋最为王世贞称。满文译本序文上提出,可能有所据。我设想芦楠落魄到吴,找王世贞。王可能把他留下,帮助自己写和誊抄《金瓶梅》。”

可见朱星已承认,作为王世贞门人的芦楠可能参与了《金瓶梅》的创作,但他没有能跨出最后一歩,提出《金瓶梅》是王世贞及其门人的联合创作。

后来我们发现了一则重要史料:清无名氏《玉娇梨•缘起》指出:“《玉娇梨》与《金瓶梅》,相传并出弇州门客笔,而弇州集大成者也。……客有述其祖曾从弇州游,实得其详。”

这就是说,《金瓶梅》是按照王世贞的指导思想,在他的统领下,主要由门人写出来的。

朱星虽然没有能提出《金瓶梅》是王世贞及其门人的联合创作,但已涉及到这个问题的边缘。他的探索在当初是很有意义的。



关于《金瓶梅》的历史价值


     朱星先生在《金瓶梅考证》一书中,提出《金瓶梅》是“一部明末社会史”的论断,可谓非同凡响。

应该说他提出这一论断,实为难能可贵。朱星所谓《金瓶梅》是“一部明末社会史”,就是说《金瓶梅》客观、全面地反映了明代末年社会的真实面貌和本质特征。

他指出:“明朝到嘉靖万历年间已经腐败不堪,所以到崇祯朝就瓦解崩溃,不可收拾。……《金瓶梅》一书深刻地反映了明朝社会的腐朽、黑暗。也提出了封建时代统治阶级败亡的原因。它概括了这一历史时代的社会面貌。”

他对《金瓶梅》中反映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等方面加以全面研究。在经济方面,朱星指出:那时资本主义因素已经萌芽。

西门庆有钱不到农村买地,而是放高利贷、开店、开解当铺,又搞长途贩运,赚取高额利润。而农村经济破产,必然造成农民卖儿卖女,其身价仅数两银子,且终身为奴。

而《金瓶梅》却更深刻,“在揭露封建社会经济生活的矛盾,揭露统治者与被压迫者的矛盾方面,《金瓶梅》是写得很细致的”。[5]

朱星不仅研究了《金瓶梅》中反映的当时的新兴的工商业者和破产农民的生存状态,还研究了当时的货币、物价、苛捐杂税等状况。


关于金瓶梅的版本研究


金瓶梅的版本系统非常复杂,研究的难度很大。1935年,周越然发表的《金瓶梅版本考》,写得极为简单。

朱星先生对他能见到的版本“细加对勘”,但仍为简单一般。这是时代、条件所限,当不应苛求。但有两个是与非的问题可以说说。

他为我们保存了一段重要史料。关于当年发现、影印《新刻金瓶梅词话》的经过,他作了详实的记录。

他是这样写的:我曾请问吴晓铃同志是怎样发见的,他告诉我此事可问旧琉璃厂古书铺文友堂的孔里千同志。他现在是今琉璃厂古书装订部的老工人,快六十岁了。

他记忆很好,告诉我说:“文友堂在山西太原有分号,收购山西各县所蔵旧书。在民国二十年(1931)左右,在介休县收购到这部木刻大本的《金瓶梅词话》,无图。当时出价很低,但到了北京,就定价八百元。郑振铎、赵万里、孙楷第等先生都来看过。最后给北平图书馆买去了。”

到民国二十二年,孔德学校图书馆主任马廉(隅卿)先生(曾在北大兼课)集资,用古佚小说刊行会名义把这部书影印一百部,五十二回缺二叶,就用崇祯本配补上,但不大衔接。又把崇祯本每回前的图一百叶,每回二幅,合印成一冊添附。共二十一本。



解放前夕,这部木刻本被携往台湾。

一九五七年才由文学古籍刊行社根据影印本再版,内部发行。这是这部书的历史经历。这段史料本无关宏旨,但我不记,以后就无人知道了。

这是朱星先生在1979年见于文字的一段记载。但在吴敢先生的《金瓶梅研究史》中却有另一个版本。其文字如次:

胡颂平《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记载有胡适1961年6月12日的一次谈话:“这部《金瓶梅词话》当初只卖五、六块银元,一转手就卖三百块,再转手到琉璃厂索古堂书店,就要一千元了。当时徐森玉一班人怕这书会被日本人买去,决定要北平图书馆收买下来。大概是在‘九一八’之后抗战之前的几年内。那一天夜里,已经九点了,他们要我同到索古堂去买。索古堂老板看见我去了,削价五十元,就以九百五十元买来了。那时北平图书馆用九百五十元收买一部大淫书是无法报销的。于是我们——好像是二十个人——出资预约,影印一百零四部,照编号分给预约的人。我记不起预约五部或十部,只记得陶孟和向我要,我送他一部。也就在这时候,这书被人盗印,流行出去了。”[6]


两个版本差异不小,孰是孰非,很难辨明,只能寄望以后的考证了。



此外,这部书影印了多少部?说100部者有之,说104部者有之,说120部者有之,说200部者有之。又是一个孰是孰非问题。

1995年,吴敢先生在巴黎法兰西学院汉学研究所图书馆,得见此书。封面书题《新刻金瓶梅词话百回坿绘图》。

小本,盖影印时缩小也。书末朱色钤印古佚小说刊行会会章,又朱色铅印一行:本书限印一百零四部之第部,空格处楷书墨填:拾伍。

1999年,吴敢先生在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图书馆,见此本又一部。

末册末叶亦有朱色铅印一行:本书限印一百零四部之第部,空格处楷书墨填:陆拾陆。[7]如此看来,古佚小说刊行会当年影印104部,已可证实。


《金瓶梅》的初刻本是明万历丁巳年(1617)刻于“吴中”的那个本子。朱星在《金瓶梅》版本研究中提出,在丁巳本前还有一个万历庚戌年(1610)刻的庚戌本。

万历庚戌刻本才是《金瓶梅》的初刻本。此观点来源于鲁迅先生,但已被考证证明是错误的。

朱星没有看到鲁迅的错误,反而竭力为之辩解。

鲁迅在1924年出版的《中国小说史略》(下册)中指出

诸“世情书”中,《金瓶梅》最有名。初惟钞本流传,袁宏道见数卷……万历庚戌(1610),吴中始有刻本,计一百回,其五十三至五十七回原阙,刻时所补也(见《野获编》二十五)。



在这里,鲁迅没有用“可能”、“大约”等推测之词,而是下了断语。
在他看来,《金瓶梅》初刻在万历庚戌年(三十八年),地点是“吴中”。
此说一出,遂成定论。赞同并持此说者有郑振铎、沈雁冰、赵景深先生等大家。此后沿用此说者不乏其人。
朱星先生更对此说加以专门论述和发挥,并认为,“鲁迅先生治学态度很谨严,决不会草率从事,一定有根据的”。
这倒说出了几十年来,不少学者盲目信从鲁迅的万历庚戌初刻本说,而不加仔细考证的重要原因。

鲁迅《金瓶梅》“庚戌初刻本说”的依据,是沈德符《野获编》卷二十五《金瓶梅》条:

丙午遇中郎京邸,问曾(金瓶梅)有全帙否?曰:第睹数卷,甚奇快。今惟麻城刘延伯承禧家有全本,盖从其妻家徐文贞录得者。又三年,小修上公车,已携有其书。因与借抄挈归。吴友冯犹龙见之惊喜,怂恿书坊以重价购刻。马仲良时榷吴关,亦劝余应梓人之求,可以疗饥。……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

 

丙午,是万历三十四年(1606);又三年,是万历三十七年(1609),或三十八年(1610)。
袁小修这次赴京会试,是万历三十八年。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这个“未几时”当然可以推测为一年或更短。
这样,《金瓶梅》的初刻本在“吴中悬之国门”则在万历三十八年庚戌(1610)。
朱星也根据这个史料,认为“鲁迅先生所说是有根据可信的”。但是,鲁迅在沈德符这段话中,忽略了“马仲良时榷吴关”这一句关键性的话。
马仲良时榷吴关的“时”是什么时候?对此鲁迅没有考证,致使他的“庚戌初刻本”说判断有误。


台湾魏子云先生根据民国(1933年)《吴县志》考出,马仲良主榷吴县浒墅钞关,是万历四十一年(1613)的事。既然“马仲良时榷吴关”是万历四十一年,那么沈德符所说的“马仲良时榷吴关”以后的“未几时”,《金瓶梅》才在“吴中悬之国门”。

由此,魏先生认定,《金瓶梅》吴中初刻本必然付刻在万历四十一年以后,而不可能在万历庚戌(三十八年)。鲁迅的庚戌初刻本说就遭到魏子云的强烈否定。

但是,魏子云的考证亦遭到了质疑。法国学者雷威尔在《最近论〈金瓶梅〉的中文著述》一文中提出:“我怀疑1933年修的《吴县志》也可能有疏忽和错误,还需要重加核对。”
此外,“马仲良时榷吴关”,如果是从万历三十七、三十八年就开始了,一直连任到万历四十一年,那么“马仲良时榷吴关”后的“未几时”,《金瓶梅》初刻本问世,就可能是万历三十八年,鲁迅的万历庚戌(三十八年)说就可能是正确的。

笔者查了明崇祯十五年(1642)、凊乾隆十年(1745)的《吴县志》,均无“马仲良时榷吴关”的记录。民国《吴县志》的记载就更可疑。后来笔者终于在淸康熙十二年(1673)的《浒墅关志》中找到了根据。

《浒墅关志》卷八“榷部”,“万历四十一年癸丑”条全文如下:

万历四十一年癸丑 马之骏,字仲良,河南新野县人,庚戌进士。英才绮岁,盼睐生姿。游客如云,履綦盈座。徵歌跋烛,击钵阄题,殆无虚夕(原刻为“歹”,似误——笔者改),世方升平,盖一时东南之美也。所著有妙远堂、桐雨斋等集。


明景泰三年,户部奏设钞关监收船料钞。十一月,立分司于浒墅镇,设主事一员,一年更代。
这就是说,马仲良主榷浒墅关主事只此一年(万历四十一年),前后均不可能延伸。《浒墅关志》也明确记载着,万历四十年任是张铨;万历四十二年任是李佺台。


淸康熙十二年(1673)的《浒墅关志》,离“马仲良时榷吴关”的万历四十一年,仅相距60年,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法国学者雷威尔的疑问;《浒墅关志》表明,主事任期只有一年,前后均不能延伸。

万历四十一年任是马仲良。之前万历四十年任和之后万历四十二年任都另有他人。

马仲良绝对不可能从万历三十七、八年就开始连任(他在万历三十八年才中进士)。这就进一步确证,鲁迅先生认定的《金瓶梅》“庚戌初刻本”是根本不存在的。朱星先生也跟着错了。

 

《金瓶梅》原本是无淫秽语的洁本?


朱星认为,早期的《金瓶梅》“原无淫秽语”,现存的词话本才被掺入大量的淫秽语,成为一部“秽书”。他的结论是错误的,《金瓶梅》原本就有很多淫秽语。

朱星此论的根据是:袁中郞最早见到抄本时,说它云霞满纸,而未说“秽黩百端”。

袁中郎之孙袁照在《袁石公遗事录》中说过:“金瓶梅一书,久已失传。后世坊间有一书袭取此名,其书鄙秽百端,不堪入目,非石公取作‘外典’之书也。”

清末王昙在《金瓶梅考证》中更说:“金瓶梅原无淫秽语。”

朱星自己的说法是:《金瓶梅》作者是“大名士”,“我相信这个大名士的个人创作是有为而作,其目的在深刻揭发其淫恶行为,不在其淫乐动作的描写,决不屑用淫词秽语来取悦世俗”,后来“到再刻时改名《金瓶梅词话》就被无耻书贾大加伪撰,因而成为蒙诟的主要口实”。

上述诸说之目的在于,袁照是“为尊者讳”;王昙是为了把他和蒋剑人作了大量删削“淫秽语”的冒牌货说成古本《金瓶梅》,以此标榜他们发现了所谓真正的《金瓶梅》;朱星先生则出于良好的主观愿望。

但事实上《金瓶梅》从它诞生起,就有关于性行为描写的所谓“淫秽语”。《金瓶梅》的抄本和初刻本(约刻于万历四十五年)都已失传,我们已无以寓目。但明末淸初见到者不乏其人。我们可以从他们的说词中得其消息。


一、袁小修日记为我们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袁小修指出:



往晤董太史思白,共说诸小说之佳者。思白曰:“近有一小说,名《金瓶梅》,极佳。”予私识之。后从中郎真州,见此书之半,大约模写儿女情态俱备,乃从《水浒传》潘金莲演出一支。所云金者,即金莲也;瓶者,李瓶儿也;梅者,春梅婢也。旧时京师有一西门千户,延一绍兴老儒于家。老儒无事,逐日记其家淫荡风月之事,以西门庆影其主人,以馀影其诸姬。琐碎中有无限烟波,亦非慧人不能。追忆思白言及此书曰:“决当焚之。”以今思之,不必焚,不必崇,听之而已。焚之亦自有存者,非人力所能消除。但《水浒》崇之则诲盗,此书诲淫,有名教之思者,何必务为新奇以惊愚而蠹俗乎?(袁小修:《游居柿录》卷三,第979条)

袁小修的这则日记,记在万历四十二年八月。这基本上是一段回忆性文字。
他记得以前与董其昌共说诸小说佳者,记得后来从中郎真州,看到《金瓶梅》半部,内容大体上是模写儿女情态。


先前,袁小修访董其昌,听董氏说:“近有一小说,名《金瓶梅》,极佳。”后来在万历二十五年,袁中郎侨寓真州时,小修于中郎处见到半部《金瓶梅》的抄本,并说了“绍兴老儒”那一段话。
小俢告诉我们:《金瓶梅》是由老儒“逐日记其家(西门千户)淫荡风月之事”而成。
《金瓶梅》是小说,我们当然不能认为它是某家某种生活的记事录。但是,既然《金瓶梅》以一个家庭为典型来揭露统治阶级腐朽糜烂的生活,书中的“淫秽语”自然就不可能没有。
袁小修还追忆董思白言及,此书“决当焚之”。
袁小修自己更直斥,《金瓶梅》“此书诲淫,有名教之思者,何必务为新奇以惊愚而蠹俗乎”。
这里不难看出,无论是袁小修还是董思白,他们所见到的早期的半部《金瓶梅》,确实存在不少关于性行为的描写,否则怎能戴上“诲淫”的帽子,又何致于落个“决当焚之”的下场。

二、沈德符云:



……(前文已引述,此处不复引)予曰:‘此等书必遂有人板行,但一刻则家传户到,坏人心术,他日阎罗究诘始祸,何辞置对。吾岂以刀锥博泥犁哉?仲良大以为然,遂固箧之。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五)

此又证明沈德符和马仲良见到的《金瓶梅》乃是“秽黩百端”的秽书。

   

三、薛冈在《天爵堂笔馀》卷二中指出:



往在都门,友人关西文吉士以抄本不全《金瓶梅》见示。余略览数回,谓吉士日:此虽有为之作,天地间岂容有此一种秽书!当急投秦火。后二十年,友人包岩叟以刻本全书寄敝斋,予得尽览。初颇鄙嫉,及见荒淫之人皆不得其死,而独吴月娘以善终,颇得劝惩之法。但西门庆当受显戮,不应使之病死。[8]

薛冈,字千仞,浙江鄞县人。他说天地间岂容有此一种秽书!当急投秦火。


四、李日华《味水轩日记》云:



(万历四十三年)十一月五日。沈伯远携其伯景倩所藏《金瓶梅》小说来,大抵市诨之极秽者耳,而锋焰远逊《水浒传》。袁中郎极口赞之,亦好奇之过。(吴兴刘氏嘉业堂刊本)

李日华说《金瓶梅》是市诨之极秽者。


五、清礼亲王昭梿指出:



《金瓶梅》其淫亵不待言。至叙宋代事,除《水浒》所有外,俱不能得其要领。以宋明二代官名羼杂其间,最属可笑。是人尚未见商辂《宋元通鉴》者,无论宋元正史。弇州山人何至谫陋若是,必为赝作无疑也。(《啸亭续录》卷二)


昭梿所谓王世贞不可能作《金瓶梅》的原因是:
一、 其书“淫亵”;
二、书中“宋明二代官名羼杂其间”,故王世贞不可能“谫陋若是”。
王世贞虽系大名士,然身处那个“淫风日炽”的时代,自己也不是个独善其身的人物,写些“淫亵”文字乃时代使然,有何不可。


好了,不必再引了。早期的《金瓶梅》抄本和初刻本确实有大量的淫秽语,而决不可能是洁本。







 参考文献

                                              

[1]吴敢、胡衍南、霍现俊主编:《“金学丛书”第二辑前言》,台北台湾学生书局2015年6月出版。

[2]转引自周钧韬编:《金瓶梅资料续篇》,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1月出版。


[3]朱星:《金瓶梅考证》,天津 百花文艺出版社1980年10月出版。以下凡引朱星的话,均见此著。

[4]逄先知,龚育之,石仲泉主编:《毛泽东的读书生活》,北京三联书店1986年版。

[5]同上

[6]吴敢:《金瓶梅研究史》郑州 中州古籍出版社2015年6月出版。

[7]同上

[8] 转引自马泰来:《有关〈金瓶梅〉早期传播的一条资料》,《光明日报》1984年8月14日。




 作者单位:深圳市文联

本文由作者授权刊发,原文刊于《第十二届国际<金瓶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7,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出版。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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