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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开展为期6个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三类重点案件)

烟语法明 2022-04-29


最高检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

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

推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自今年7月1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为期6个月。


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工作措施,主要针对实践中存在的轻罪案件羁押率过高、构罪即捕、一押到底和涉民营企业案件因不必要的羁押影响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以及羁押背后所反映的以押代侦、以押代罚、社会危险性标准虚置、羁押必要性审查形式化等不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等问题,确定选择三类重点案件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羁押必要性审查。


记者了解到,专项活动选择的三类重点案件包括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办羁押案件、涉民营企业经营类犯罪(经济犯罪、与职务行为相关犯罪等)在办羁押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在办羁押案件。




在专项活动开始前,最高检成立了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最高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十检察厅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第一检察厅。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旨在确保各个羁押环节准确适用、及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在有效减少不必要羁押、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依法保障被羁押人人身权利的同时,推动实现以社会危险性条件为重点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实质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运作,并在专项活动推进过程中健全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制度机制,将“少捕慎诉慎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每一位检察官办理的每一个羁押案件中。


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各地检察机关需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7月1日前上述三类在办案件进行梳理排查,摸清底数。对在办未决羁押案件,依职权开展一次羁押必要性审查,同一诉讼阶段曾依职权或依申请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可不再启动审查程序。各省级院要加强对下指导,特别是要注意督办重点案件。


苗生明表示,最高检将围绕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组织专项调研,还将在全面总结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适时组织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编发典型案例或指导性案例。



原载: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检: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对涉经营类犯罪民企负责人少捕慎诉慎押,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202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检察工作报告,回顾了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取得的成绩,介绍了2021年检察工作的安排和部署。
 
张军检察长强调,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有力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2.3万人,同比上升2.9%。持续清理长期未侦结的涉企“挂案”。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同时探索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促进“严管”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开展企业控告申诉专项清理,排查2.1万件,支持企业合法诉求5519件。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妥善处理刑事和民事法律关系交叉案件。
 
在谈到2021年工作安排时,张军指出,要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积极、稳慎试点,督促涉案企业合规管理,做好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实刑的“后半篇文章”。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推动非羁押强制措施多用、用好。促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环节律师辩护全覆盖。




“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得到进一步落实 最高检案管办相关负责人解读一季度检察办案数据


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同比上升2.1倍;支持农民工起诉7482件,同比上升2.3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4448人,不捕率为43.1%……

  4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1年1月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申国君对这些数据进行了解读。

数据3:不捕率为43.1%
特殊保护涉罪未成年人,未检工作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既应依法惩戒,更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的理念,全方位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特殊保护。

  今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4448人,同比上升1.2倍,不捕率为43.1%,同比增加9.4个百分点,较整体刑事犯罪高16.1个百分点;附条件不起诉2364人,同比上升1.2倍,附条件不起诉率为21.9%,同比增加9.6个百分点;不起诉3674人,同比上升38.9%,不起诉率为35.6%,同比增加6.3个百分点,较整体刑事犯罪高21.8个百分点。

  申国君分析说,不捕率、附条件不起诉率、不起诉率均同比大幅上升,说明“少捕慎诉”的刑事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具体办案中得到很好践行。

  此外,检察机关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人员等开展特殊预防293次,同比上升30.8%。

  “特殊预防活动数量的提升,说明检察机关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精准帮教,对避免未成年人再次违法犯罪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申国君说。

  未检工作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而在司法为民方面,这两年检察机关探索公开听证化解信访矛盾的工作广受社会关注。

  申国君说,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制度创新,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的创新举措。在办理各类控告申诉信访案件时,检察机关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尽量促进信访矛盾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今年一季度,全国控申检察部门共开展公开听证案件877件,同比上升84.2%;各级院检察长主持416件,占总数的47.4%;公开听证后当事人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的834件,占95.3%;当事人明确表示息诉罢访的683件,占77.9%。

数据4:占比85%未上升,认罪认罚注重办案质量

此次公布的一季度数据,同比大多有较大幅度增长,而其中有一个数据未出现明显上升——认罪认罚适用比例。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积极适用基础上注重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该制度在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罪犯改造方面的作用。
  
今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6046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85%以上。
  
“自去年认罪认罚适用比例达到较高水平(85%以上)后,未出现明显上升。”申国君指出,这说明各地检察机关在应用尽用的前提下,对认罪认罚没有片面追求无限高的适用率,而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展此项工作,注重办案质量。
  
认罪认罚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了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的有机统一。
  
申国君介绍说,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区分案件性质、证据情况、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依法该不捕的不捕、该不诉的不诉、该不羁押的不予羁押,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
  
今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70714人,同比上升86%,较2019年同期上升12.5%;不捕率达27%,同比增加4.8个百分点。不起诉57770人,同比上升64.4%,较2019年同期上升85.4%;不起诉率达13.8%,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7763件,同比上升86%。
  
“在检察机关多措并举之下,审前羁押率为53.4%,同比减少11.6个百分点。”申国君说。来源:《法治日报》,2021年4月24日第3版。作者: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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