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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补缴如何办理?清单速递请收好!

广州税务 2023-09-23



社会保险费补缴如何办理?

清单速递请收好!





我是公司的财务,我们公司因为之前对业务不熟悉,导致没有及时给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在想为他们办理补缴,请问应该怎么做?

别着急,接下来由穗穗带您了解如何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一起往下看看吧。


   Part1 什么是社会保险费补缴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用人单位应为职工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


  Part2 税务部门受理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类型    


税务部门负责审核和办理企业职工应缴未缴的补缴,关于早期离开国有企业等政策性补缴工作,则由社保经办部门具体负责。

不要跑错部门了哦~


    Part3 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的渠道   


● 线下: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线上: 粤税通 (微信内搜索“粤税通”,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登录办理),具体路径如下:

【全部功能】--【地方特色】--【广州智慧社保】--(请根据所需要办理的补缴类型对应进行选择)

小tips:对于用人单位为首次增员的员工申请办理12个月内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可自行通过网报系统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员业务,自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Part4 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需要什么资料  


必报资料


选报资料




    Part5 注意事项   


社会保险费补缴的办理为依申请事项,由用人单位主动发起申请,办结时限为30日

有雇工个体工商户雇主的社会保险费补缴,补缴所属期内需已有雇工的缴费记录,或与雇工一同申请补缴相同所属期的社会保险费。

文书表单可在办税服务厅领取,或者在税务机关网站查询下载(下载路径: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指引--办理表格—社保表单)

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税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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